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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马小定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9

中的一个定理。其内容为假如a是一个整数p是一个质数的话,那么

a^p \equiv a \pmod{p}


假如a不是p的倍数的话,那么这个定理也可以写成

a^{p-1} \equiv  1 \pmod{p}

这个书写方式更加常用些。(符号的应用请参见模运算。)

1636年发现了这个定理,在一封1640年10月18日的信中他第一次使用了上面的书写方式。在他的信中费马还提出a是一个质数的要求。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存在。

与费马无关的有一个中国猜想。这个猜想是中国数学家提出来的。其内容为如果,而且只有当2^p = 2(mod p)成立时p才是一个质数。

假如p是一个质数的话,则2^p = 2(mod p)成立(这是费马小定理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对的。但反过来,假如2^p = 2(mod p)成立那么p是一个质数是不成立的(比如341符合上述条件但不是一个质数)。因此整个来说这个猜想是错误的。

一般认为中国数学家在费马前2000年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中国猜测了。但也有人认为实际上中国猜测是1872年提出的,认为它早就为人所知是出于一个误解。

文章录入:cowala007    责任编辑:ma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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