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念3]关于“连续统”的“再无其它元素存在”的答复: |
|
| 作者:局外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7 |
|
|
[概念3]关于“连续统”的“再无其它元素存在”的答复:
有朋友说【原论】:“连续统与可列集之间再无其它元素存在”。因此,你将自然数或实数再分成奇数、偶数、合数、质数或高次方的数间距数的再分解、再分解……一直分解到“一等值的数间距数时,此律称“基律”的方式方法是错误的,因我理解或我认为的是“再无其它元素存在”,就是说除了自然数或实数以外,是不允许再分的,因再分,就不符合我所看到的书本中的方式方法了。书上没有的方法你怎么能再造一些方式方法呢?…… 况且,1992年论文法明确规定【真实的文件】:“凡发明、发现,必须注明原文、原著、源出处,或是在何人、或语的基础上发展、发挥而成。”
因此,在这里,“逻辑的混乱与混乱的逻辑”就值得一谈了。 一、 发明:即前无古人,世无原文、原著的东东与见解可称为发明。 二、 发现:即世上原有的东西,或外国的一切知识、常识,是被你第一个看到或用于国内的东东或文章【但不是你自己的见解或作品】。 分析:〖凡发明、发现,必须注明原文、原著、源出处,或是在何人、或语的基础上发展、发挥而成。〗中的“发明”,就发生了“逻辑的混乱与混乱的逻辑”的现象。即:发明,不可能有“必须注明原文、原著、源出处……”;若有原文、原著、源出处——它就是“发现”——就是“科普”——而不是“科研”———不是科研论文法!!!!!!! 三、“可列集”:能用公式表达的数的集合,称“可列集”。如,奇数集,偶数集,n方(幂)集,合数集等。不能用公式表达的数的集合,但又确实真正客观存在的数的集合称“不可列集”。如,质数集等。 四、略 当我们弄清了上述的概念和逻辑后,其它问题就好讨论或指有对话的条件和可能性了。 例1、自然数可分为用公式表示的偶数集、奇数集。在偶数集(或称统)中,即0、2、4、6、8、10、12、……直至无穷大,它的再分解或称第一轴线为“数间距数”,即2、2、2、……,它的再分解或“数间距数”就是2-2=0了。即“再无其它元素存在”!【而不是你和你的原著们理解的“实数之外再无其它元素了”的层次思维方式或境界。】 例2、在奇数集(或称统)中,即0、1、3、5、7、9、11、……直至无穷大,它的再分解或称第二轴线为“数间距数”,即2、2、2、……,它的再分解或“数间距数”就是2-2=0了。即“再无其它元素存在”! 例3、在平方集中,即0、1、4、9、16、25、36、49、……直至无穷大,它的再分解或称第二轴线为“数间距数”,即1、3、5、7、9、11、13、……,它的再分解或“数间距数”就是2-2=0了。即“再无其它元素存在”! ◎例4、在立方集中,即0、1、8、27、64、125、216、343、……直至无穷大,它的再分解或称第二轴线为“数间距数”,即1、7、19、37、61、91、……,它的再分解为6、12、18、24、30、……它的再分解为6、6、6、6、…… 它的再分解或“数间距数”就是6-6=0了。即“再无其它元素存在”! ◎例5、在五方集中,即0、1、32、243、1024、3125、……直至无穷大,它的再分解或称第二轴线为“数间距数”,即1、31、211、781、2101、4651、……,它的再分解……它的再分解……它的再分解……它的再分解或“数间距数”就是120-120=0了。即“再无其它元素存在”!
◎例6、在n方集中,原理照推。 而这些“数间距数”都可用公式表达〖或称“求根式”、“互逆式”等〗即“可列集”。而最后的n-n=0才是“再无其它元素存在”!你和你的原著们都解剖或指研究到这一层次与境地了吗?
说到这里,我说都要学习新知识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难道我说错了吗?朋友! 侃到这里,也将与另一位朋友的讨论录如此:你很具有现代哲学头脑.而我国的很多学者因受传统说教的影响,将自己的思维圈在一个固定的"脑笼"内,看不见银河系外面的文明与文化标准.就像闭塞山区教小学的老师,因工作需要,他们只能传授小学的知识,他们也只能是小学中的圣人与真理者,但到了“罗马”,他们是什么层次的学者呢?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么?即,什么情况下的文明或文化标准,也只能产生什么标准下的真理和巨人! 而我们想做的,就是想呼吁人们的眼光与思维方式要更新一下,否则又是沿着我们古代标准下的正统标准--—中国是世界的真理中心,我们的一切就是绝对真理...当我们一觉醒来时,外面的世界早已过去了几个世纪,这才发现我们与他们的一切看法都不相同了,这才开始反思我们原先的一切是否真的有什么不足处……再起步追赶,那代价就太大或指太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