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归结原则怎么用的?
例四,虽然我有记录。但是看不明白。。。 你的记录没有看懂,直接说题吧:
对于任意的x0不等于0,证明limf(x)(x趋于x0)不存在,用到的就是归结原则:
分别取有理数列{xn}、无理数列{yn},使得它们的极限为x0,但是limf(xn)=x0^2;limf(yn)=0,极限不相等,所以x0不等于0时,limf(x)是不可能有极限的。(极限的唯一性)
数轴是有理数和无理数相间组成的,乘X^2后它们都是离散的一些点,就是说在每一点都是不连续的。
当X为有理数时,形成的点大部分都在当X取无理数时(函数指趋于0)的上面。
归结原则是针对函数定义某点的邻域讨论的,对于这个邻域必须要是连续的,对于数列{Xn}存在极限得到X=X0存在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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