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靡全球 发表于 2015-9-8 17:50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贷款一直以来都是商业银行主要的经营业务,要求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而这些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变化。因此,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也即信用风险是指因银行的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一直是银行业的主要风险,巴塞尔协议就是金融界对信用风险关注的产物。准确地说,信用风险可以分解为两个核心成分,违约概率(和给定违约条件下的损失率所有信用风险模型都可以根据这两种核心对违约事件、回收率以及它们之间的联合行为进行估计和分析。信用风险具有各类风险的共同特征:对于风险管理者而言,最重要的概率是那些关于损失发生的概率和程度的概率等。上述思想作为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的重要基础之一同样适用于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损失发生概率对应的概念是银行面临的信用违约发生的可能性,损失发生程度对应概念是给定信贷违约事件已经发生,风险暴露损失的规模有多大。在银行风险管理领域,这两点对应的概念分别为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和回收率二者之和为,在对违约损失率的研究文献中,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回收率(的分析实现的。回收是指当违约事件发生时银行可以获得的全部偿还款项。回收率是指回收占余额的比例,回收率通常界于和之间(除一些特定项目的回收率可以大于。根据定义,违约损失率和回收率之和恒等于,这意味着违约损失率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是负值。对于信用风险而言,违约风险暴露就是指可能发生违约风险的资金额度。与债务人应偿还银行而未偿还的余额部分密切相关,所以即使假定回收率为一个常数,则在信贷余额的变化为一个随机过程的情况下,回收为一个与信贷余额服从相同分布的随机过程。关于回收率问题有影响的文献包括:和模型假设回收率是一个常数,回收值为这一常数乘以无风险零息债权的价格。指出,如果设定门槛值和回收率是外生给定的,则信用风险资产的定价方程就不能保证债权人或者债券持有人在信贷违约发生时的支付不大于公司的价值,并且即使公司在债券到期日仍具有偿还能力,也有可能使得公司的价值小于信贷额或债券的面值。他们建议采用相对于公司价值某一比率的常数回收率,而不是常数回收率一,信贷违约事件在信贷到期时发生情况下的公司价值(一个服从设定的随机过程的变量,也即此时的回收值与信贷违约事件在信贷未到期时发生情况下的公司价值(是一个预先设定的障碍值决定的常数),也即因门槛条件触发而导致违约时的回收值之间的差值。然而这一方法却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一指出其并没有什么经济意义、没有什么明确的经济学含义作为后盾。对此类模型将给出一种全局性的随时间变化的回收形式,属于简约模型的一种,在的模型中,信贷违约的不确定性与一个不可预测的跳跃变量有关,而这一变量的跳跃程度直接导致违约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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