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面向对象得设计法则(4)
法则4:Liskov替换法则(LSP)使用指向基类(超类)的引用的函数,必须能够在不知道具体派生类(子类)对象类型的情况下使用它们。
[ Function Thar Use Referennces To Base(Super)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 Of Derived(Sub)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 ]
Liskov替换法则
1.显而易见,Liskov替换法则(LSP)是根据我所熟知的"多态"而得出的。
2.例如:
方法drawShape应该可与Sharp超类的任何子类一起工作(或者,若Sharp为Java接口,则该方法可与任何实现了Sharp接口的类一起工作)
但是当我们在实现子类时必须要谨慎对待,以确保我们不会无意中违背了LSP。
3.若一个函数未能满足LSP,那么可能是因为它显式地引用了超类的一些或所有子类。
这样的函数也违背了OCP,因为当我们创建一个新的子类时,会不得不进行代码的修改。
>>更多一些面向对象得设计法则(4) 楼主很棒!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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