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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新法书证四色定理交流 [打印本页]

作者: 张彧典    时间: 2012-8-22 10:09
标题: 与新法书证四色定理交流
        看了您的证明,认为有新意。但是这种非继承传统成果的创新方法恐怕很难被人承认。如果想交流的话,请看我的继承传统成果的创新方法--<四色猜想的归纳法证明>(搜索学问社区张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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