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注册地址  找回密码
查看: 10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考] 【附职位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国考公告!招3.96万人,11月26日...

[复制链接]
字体大小: 正常 放大

437

主题

2

听众

605

积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1-21 17:07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自我介绍
    开心最重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10-14 15: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招呼Ta 关注Ta
    本帖最后由 嘎嘎12138 于 2023-10-14 19:53 编辑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正式发布

    国考迎来再一次扩招
    本次国考共计招录3.96万人
    报名时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笔试时间:11月26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重要时间节点

    2024年国考公告发布,以下重要考试时间节点建议各位考生保存并牢记,以免错过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10月24日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日-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0日-26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开始

    - 国考公告节选 -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2024年国考公告发布
    扫码进入备考群一起学习

    国考职位表注意事项

    查看国考公告职位表时,注意事项如下:
    ①仔细阅读招录中的相关要求和说明。招录中会详细列出各个职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考流程等重要信息。只有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才能参加相应岗位的报名和考试。
    ②请勿忽略职位表中重要信息。国考职位表内容信息庞杂,表格较长,大家要仔细查看,尤其咨询电话、报考其他条件(如性别要求)、备注栏(如注明该职位经常出差)等等信息,这些信息都是非常有用的,考生不要粗心忽略了。
    ③合适岗位及时摘取出来。找到符合条件的岗位建议复制粘贴出来,以便后期选岗时对比使用,这样就不用反复打开职位表进行查找,节省更多时间来备考!

    国考职位表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地址

    zan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微信微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地址

    qq
    收缩
    • 电话咨询

    • 04714969085
    fastpost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诚征英才| 对外合作| 产品服务| QQ

    手机版|Archiver| |繁體中文 手机客户端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94号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3 数学建模网-数学中国 ( 蒙ICP备14002410号-3 蒙BBS备-0002号 )     论坛法律顾问:王兆丰

    GMT+8, 2025-7-29 10:16 , Processed in 0.453248 second(s), 51 queries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