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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 【明日开始报名】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聘2058名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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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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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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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1-24 18: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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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正文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58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25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25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4年11月25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11月25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服务地所在盟市的岗位,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五)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不含)之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30日17:00,交费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1日17:00。
          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2月2日14:30至17:3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于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和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等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12月11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A类)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行政执法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为 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6.笔试考区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7.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盟市以下(含盟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报名网站和各盟市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盟市以下(含盟市)面试工作在盟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各盟市人事考试信息相关网站。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有《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各盟市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相关网站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九)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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