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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完美长方体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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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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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3-18 19: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招呼Ta 关注Ta
    浅论完美长方体之不存在.pdf (1.19 MB, 下载次数: 2) ( o8 E% G! k, |0 ?
    浅论完美长方体之不存在_页面_1.jpg 浅论完美长方体之不存在_页面_2.jpg % a& v9 {! v6 |3 f$ e
    请高人指点是盼!
    ) z- B7 E/ ?* ^' U) F5 Q
    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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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想积极参加数模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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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oyongle 发表于 2016-7-4 09:37 + H7 [9 h# F- \9 h3 N# W
    没有研究,方向是偏微分方程数值解,只是觉得他的逻辑是强词夺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这也用证”的类型范 ...

    7 K" ^& H( V  K  m1 A: X2 n9 Z正不正确就留待后人去评说吧,只是希望你们这些科班出身的人,以后不再排斥和耻笑民科!
    ; m' j+ ^/ N6 d$ N4 T: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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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T茶TT 发表于 2016-6-16 12:16
    7 {4 \) f/ n9 Z* y* ^4 e% P同学,你对这问题有什么研究嘛,可以私聊嘛。。。吉大的数学系还是挺6的,希望可以交流

    ; \& j! J$ U" M1 {0 W5 O0 j没有研究,方向是偏微分方程数值解,只是觉得他的逻辑是强词夺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这也用证”的类型范畴。同吉大
    ) J( e& N. Q3 M, M- m4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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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石  正不正确就留待后人去评说吧,只是希望你们这些科班出身的人,以后不再排斥和耻笑民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4 20:04
    MCM/ICM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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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oyongle 发表于 2015-5-19 21:29 5 H; `0 P* H6 r# n5 f
    希望把逻辑写的更清晰些。你说(4)有有理数解,那么为什么sqrt(2)d就必须是有理数呢?我举得例子里,l1, ...
    + B( R0 R6 Z  d1 W
    现在明白了吗?知道我不会饿死吧?, ~# u( D1 c& E( |5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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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T茶TT 发表于 2016-6-16 12:16
    7 k$ V+ s0 S2 ]" x9 o4 T5 j' w+ h同学,你对这问题有什么研究嘛,可以私聊嘛。。。吉大的数学系还是挺6的,希望可以交流
    + b& z! e0 ]* E1 G" @, d
    吉大数学系的脸都给你丢光了,会高深的分析和代数,居然看不懂最基本的证明,
    / e' q5 {8 J; ^2 x- ?% c哈哈哈哈,笑死民科了,笑死民科了
    - z! C! l. u9 `8 t6 z$ 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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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好石 于 2016-6-17 13:12 编辑
    - Q! P8 A3 `  e/ w, l/ `
    TT茶TT 发表于 2016-6-16 12:13 - h1 c5 u+ K9 X! u
    这个题的证明经不起推敲,为什么(4)有解,(5)就有解?而且还要(5)的解和(4)相同或者说是倍数关系, ...
    谢谢.jpg
    % r8 i; ^% y9 K: g2 Q8 ~! R5 c7 n3 Y( L6 }0 k! {
    ) f7 }/ Y8 }  `4 O# H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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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oyongle 发表于 2015-5-19 12:49
    1 ^: E# p' H! s0 k2 H0 e6 _l1=3,l2=4,l3=5,则d=5,式(5)成立
    ' I" P) b# Z5 o5 ?; A1 X0 J" ?. g
    同学,你对这问题有什么研究嘛,可以私聊嘛。。。吉大的数学系还是挺6的,希望可以交流: @; p! L4 ~1 L  ^4 e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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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oyongle  没有研究,方向是偏微分方程数值解,只是觉得他的逻辑是强词夺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这也用证”的类型范畴。同吉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4 09:37
    好石  吉大数学系的脸都给你丢光了,会高深的分析和代数,居然看不懂最基本的证明, 哈哈哈哈,笑死民科了,笑死民科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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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题的证明经不起推敲,为什么(4)有解,(5)就有解?而且还要(5)的解和(4)相同或者说是倍数关系,按照你这逻辑,(1),(2),(3)只要给一个条件就可以推出另外两个了?再说一点,就算(5)有解,那也未必和(4)的解是一个解系,举个例子,勾股数3,4,5,和6,8,10算一个解系,那么5,12,13也是一个解系,但并不能归为3,4,5的解系中。下面说点废话,从这个证明过程中,我个人觉得,作者没学过高深的分析和代数,不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也不是说每个人都不会犯错,但是犯错了被别人点出来了,还不承认,还叫别人回母校深造,我是不认同这样的态度的。* N! g4 d'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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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石 发表于 2015-5-19 13:50
    4 F1 O4 U% g/ }  {4 U3 m0 O就知你不懂,式五成立,式四不成立啊

    3 ]5 M( {) R. d2 {& z+ P建议你回母校继续深造!
    & ]+ h+ @+ ^0 [# z; L!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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