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金融不良贷款的处置模式 国外金融不良贷款处置模式按照处置主体不同划分为:银行自助处置模式、托管机构集中治理模式、国家直接剥离坏债模式。 银行自助处置模式 该模式是指银行以自身财力来负担不良贷款造成的损失。世纪年代美国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时,监管当局首先强迫银行迅速从账面上注销的坏账,确认亏损。日本认为对于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因而银行必须承担一部分不良贷款导致的损失。波兰政府认为使银行在无痛苦状态下解除坏账负担,并不是教会银行执行适当信贷政策的方法,银行有责任在其正常信贷部门之外,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负责处理坏账,应该将坏账留在银行。 在银行自身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政府一般都采取相应的支持政策。例如,美国曾经采取过低利率政策,帮助世纪年代初进行不良贷款重组的储蓄贷款机构,通过低利率政策帮助因不动产市场萧条而形成不良贷款的银行,极大地促进了银行体系的资产重组,提高了银行净利息收入和补提了贷款损失准备金,促进了银行效益的回升。世纪年代初,韩国政府通过允许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同时降低存款利率、扩大息差的办法,把银行资产损失转嫁到其他借款人或存款人身上,对银行进行扶持,增加银行的收益,将负担转嫁到企业和储户。 集中托管治理模式 即成立专门的机构托管银行的不良贷款,并由此机构对不良贷款进行集中处置。这种专门机构就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种方法已被许多国家广泛地接受,包括西班牙,美国,芬兰,印度尼西亚,韩国和其他一些国家。 西班牙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专门管理年至年的不良贷款,同时也是第一个运用资产管理公司模式的国家。年,该国不良贷款占所有贷款的,有意转让这些不良贷款,但公众投资者却不愿购买,而这些转移资产占据了银行体系总资产。年,美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承接了被美联储宣布有问题或破产的金机构的资产,这些转移资产占当时金融体系总资产(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瑞典于年设立了和两个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管理和的不良贷款,转移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是芬兰于年成立,管理着占银行体系总资产的不良贷款。历史上印尼的不良贷款比例非常高,年这个数字达到惊人的。同年,印尼成立和两家公司来管理不良贷款,前者负责资产质量级别高的不良贷款,后者负责级别低的不良贷款,转移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年,韩国政府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并要求凡是资本充足率低于的银行必须将其转移到转移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 0 v' {$ L( `/ k1 |- Z)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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