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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答问题1!' { `# r8 w9 d; g6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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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B肯定不知道是什么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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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_* g7 W, D/ P9 \1 q) M6 d如果B不知道这两个数字是什么,说明这两数不是质数,否则将这两个数字的积的质因数分解可以还原。 同样这两个数字的积不会是大于53的质数,否则这两个数字的积只有一种拆分方法,因为其他拆分一定会有100因数)。: `; \: G% a$ b%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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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题目中联想……既然A能肯定B不知道这两个数字,那说明A知道这两个数的和,不可能分解为两个质数的和。因为任何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两个质数之和(1+1=2理论),所以,这两个数的和必为奇数,也就是说这两个数必定是一奇一偶两个数。 同样两个数的和不可能等于“质数+2” 另:两个数的和不可能大于54。因为任何大于54的数都可以拆分成53+N的形式,而53和任意自然数的积一定有质因数53,与我的分析有些矛盾。 这样两数之和中的这两个数的的范围大大缩小。 那么组成这两个数的和的这两个数只可能等于: 11 17 23 27 29 35 37 41 47 中的一个。/ ?. g" M6 u" i% ]; j% b
* B5 D% D! z( |1 u) O+ J: O2 P" NB听了A说的话后,说“我现在知道这两个数字是多少了。4 b' [. @* @$ q' I/ H( ~
也就是说,B已经知道是“ 11 17 23 27 29 35 37 41 47这些数字中的”。那么咱们酸酸各种才分方式所得到的积: + F5 e3 i. K3 k2 P8 E
11(2*9=18、3*8=24、4*7=28、5*6=30)
! g8 y S, e* u+ ~( d, B17(2*15=30、3*14=42、4*13=52、5*12=60、6*11=66、7*10=70、8*9=72)
( r3 |( C3 j# r23(2*21=42、……)………………以下的省略掉……9 A* S8 F- Y$ X/ J6 Q
5 ?4 s e. V) F可以看出,30、42等作为积出现了不止一次,所以两数之积不可能是30、42。 所以我现在把他排除掉……,剩下的数就是可能的积,而对应的拆分方法我暂且说它是可能因数拆分。 这个工作量比较大,先不忙划,继续往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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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2 G [4 n9 l- BA听了B的话,也说:“那我也知道是多少了”。” 这句话说明,最终的两个数的和只包含一种可能拆分。 好,我们再看。 11可拆分为4+7和8+3,均为可能拆分。(因为28和24均不可能有其它的奇数*偶数的表示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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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可拆分为4+19和16+7,均为可能拆分。(因为68和112均不可能有其它的奇数*偶数的表示形式了)。
5 f* b1 O" L, g2 s. d27可拆分为4+23和8+19。
( C* g+ r& Q' w35可拆分为4+31,16+19和32+3。 " _* P% Z: |9 E. J! U( d L& B2 A: g
37可拆分为8+29和32+5。
# [4 Z6 S0 ?5 C47可拆分为4+43和16+31。 ' E; h+ [! d) o" p
另: 29可拆分为6+23和16+13均为可能拆分
* M, o3 o' |4 N* V+ T41可拆分为4+37和10+31,均为可能拆分。
5 s2 r6 t4 b2 N" Q那么现在只剩下17………………17(2*15=30、3*14=42、4*13=52、5*12=60、6*11=66、7*10=70、8*9=72) 不难验证,其中30、42、60、66、70、72均不可能是两个是的乘积,只有4*13一种拆分方法。
+ G6 T4 S! i& l z& u1 R! c$ U! [5 g所以我认为答案只可能是一种 4和137 Q' f& t6 \+ \&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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