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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答问题1!2 K% y! j( q0 f6 Z
( M* B" C" e; b5 _. Z. b( [) }
A说B肯定不知道是什么数字& M, Y J0 {& ^5 X; ?: i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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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B不知道这两个数字是什么,说明这两数不是质数,否则将这两个数字的积的质因数分解可以还原。 同样这两个数字的积不会是大于53的质数,否则这两个数字的积只有一种拆分方法,因为其他拆分一定会有100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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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 }! [1 u2 R1 P' _1 t回到题目中联想……既然A能肯定B不知道这两个数字,那说明A知道这两个数的和,不可能分解为两个质数的和。因为任何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两个质数之和(1+1=2理论),所以,这两个数的和必为奇数,也就是说这两个数必定是一奇一偶两个数。 同样两个数的和不可能等于“质数+2” 另:两个数的和不可能大于54。因为任何大于54的数都可以拆分成53+N的形式,而53和任意自然数的积一定有质因数53,与我的分析有些矛盾。 这样两数之和中的这两个数的的范围大大缩小。 那么组成这两个数的和的这两个数只可能等于: 11 17 23 27 29 35 37 41 47 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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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听了A说的话后,说“我现在知道这两个数字是多少了。
3 c+ v- m& r& k! }; {也就是说,B已经知道是“ 11 17 23 27 29 35 37 41 47这些数字中的”。那么咱们酸酸各种才分方式所得到的积:
5 R; R9 u" k% B. o3 C3 M11(2*9=18、3*8=24、4*7=28、5*6=30)
! R* |4 K5 e" S- e17(2*15=30、3*14=42、4*13=52、5*12=60、6*11=66、7*10=70、8*9=72)
' ]1 e7 h1 J' E* ^! f23(2*21=42、……)………………以下的省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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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30、42等作为积出现了不止一次,所以两数之积不可能是30、42。 所以我现在把他排除掉……,剩下的数就是可能的积,而对应的拆分方法我暂且说它是可能因数拆分。 这个工作量比较大,先不忙划,继续往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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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F% ?; J" P; E! O$ KA听了B的话,也说:“那我也知道是多少了”。” 这句话说明,最终的两个数的和只包含一种可能拆分。 好,我们再看。 11可拆分为4+7和8+3,均为可能拆分。(因为28和24均不可能有其它的奇数*偶数的表示形式了)。# o' U5 K% A; N. s' I/ C4 u
4 d5 I9 I1 P7 ]+ H
23可拆分为4+19和16+7,均为可能拆分。(因为68和112均不可能有其它的奇数*偶数的表示形式了)。! M, L# J: x( b3 R6 } O
27可拆分为4+23和8+19。
. P4 N: r7 y! u7 f) g! K35可拆分为4+31,16+19和32+3。 0 R& i J/ [7 v B; q
37可拆分为8+29和32+5。 9 V; w d4 M3 t8 Q, A2 T, H" `2 F
47可拆分为4+43和16+31。
3 i2 M" X8 L' |: h+ H2 \0 n另: 29可拆分为6+23和16+13均为可能拆分
. `4 Y; E2 m9 W6 B/ \3 g- H# }8 Z. E41可拆分为4+37和10+31,均为可能拆分。. @4 O6 \- I: r8 t4 `
那么现在只剩下17………………17(2*15=30、3*14=42、4*13=52、5*12=60、6*11=66、7*10=70、8*9=72) 不难验证,其中30、42、60、66、70、72均不可能是两个是的乘积,只有4*13一种拆分方法。
0 f$ f9 W4 U7 N5 S9 B* p所以我认为答案只可能是一种 4和13, z% P& e! g/ {6 V. U.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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