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 作者: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23866
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已公布,根据我校初试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型学位 | | | | | | |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 |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 | |
| | | | | 教育学原理 | | | 课程与教学论 | | | 比较教育学 | | | 教育技术学 | |
| | | |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加试。 本科专业属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不需加试。 | | | | | 文学院 | | |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 汉语言文字学 | | | 中国古代文学 | |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 外国语学院 | | | | | | | | | | | | | | |
2.全日制专业学位 学院 | | | | | | | 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25100、初试科目三为数学三或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调剂考生。 | | | 1.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的调剂考生。 | | | |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加试。本科专业属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不需加试。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学院 | | | |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人员,需提供“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学院 | | | | | | |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 | | 生命科学学院 | | | | 文学院 | | | ①只招收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与文化专业考生。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 | | | | | | 现代教育技术 | | | 物理学院 | | | | 化学学院 | | | |
注:拟调剂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调剂流程 1.所有考生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将在4月6日0时(4月5日24时)正式开通,关闭时间为4月6日中午12时。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需要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首批调剂复试后,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时,我校将在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web.jlnu.edu.cn/sdyjs/newsdyjs/) 2.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拟接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24小时内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可自行选择修改调剂志愿。 3.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4.复试结束后,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5.各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志愿满额后将适时关闭“调剂系统”,具体可调剂专业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三、学费、奖助体系及就业情况简介 1.学费简介 类别 | | | | | | | | | | | | 出版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法律(非法学)、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 | | | | | | | | | |
2.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具体办法及要求参照国家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 | | | 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发放年限不超过基本学制 | | | | | | | | | 一等(8000元)、 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 | |
3.就业情况简介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就业市场开发逐年增多,就业层次不断提升。毕业研究生中80%以上去往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教育科研机构、企业、中初教学单位,部分硕士研究生考取了中国科学院、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4-3294603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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