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是孟老夫子提出的,现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为什么鱼和熊掌就不可兼得呢?没弄明白,也许是打鱼得下河,猎熊得上山,故不可兼得也.
在<修女也疯狂,素数也听话>一文里,看到对于200之前的素数表:
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53 59 61 67 71 73 79 83 89 97 101 103 107 109 113 127 131 137 139 149 151 157 163 167 173 179 181 191 193 197 199
后面的素数可由前面的简单生成:
107=210-103
109=210-101
113=210-97
127=210-83
131=210-79
137=210-73
139=210-71
149=210-61
151=210-59
157=210-53
163=210-47
167=210-43
173=210-37
179=210-31
181=210-29
191=210-19
193=210-17
197=210-13
199=210-11
这后面的素数是一个挨着一个,但对应的前面的素数却并非一个挨一个,比如97,83之间的89就没有出现在上面的列表中,这是什么道理呢?
求素数表的埃氏筛法里,对数N先求出√N,再找出小于√N的素数2,3,5…p,划去2的倍数,3的倍数…p的倍数,剩下的就是素数了,小于√N的素数2,3,5…p可称为N的前部素数.
一个偶数N若它的前部素数2,3,5…p都是N的因子,则有一个奇妙的现象,N-1内除了2,3,5…p之外的任何一个素数p1,都会有对应一个素数p2,使得p1+p2=N.
比如N=30 ,其前部素数为2,3,5,N-1内其他素数为7,11,13,17,19,23,有
7+23=30 或23=30-7
11+19=30 19=30-11
13+17=30 17=30-13
在这一部分后面的素数一个挨一个,前面的素数也是一个挨一个.
但对于N=210, 其前部素数为2,3,5,7,11,13,其中11和13不是210的因子,以上奇妙的情况就不再成立了,如对于素数89来说,210-89=121=11*11是个合数.但前部素数里不是210因子的只有11和13,为数不多,所以情况还不是很混乱,表上后面的素数还是很整齐,一个挨一个,所以素数听话只是有时而已,究其原因,还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一个素数既是N的因子,又要小于√N,往往是不可能的,大部分数的前部素数总有不是这个数的因子的.
一个数的前部素数都是这个数的因子的有这么一些:
6,12,18,24,30
多夫哉,不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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